| 教育实习个人总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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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
每位实习生在搞好教学和教育实习的前提下,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教育调查或教育科研,锻炼调查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调查研究必须在取得实习学校同意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从实习学校和当地情况出发,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可结合当地情况加以选择。例如,实习学校的某学科的教学传统风格、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中学生学习某学科的心理特点、学习习惯及学习方法、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开展素质教育情况等的调查研究。
②教育科研可以对某学科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进行专题研究,也可以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合作共同进行某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
③写出调查报告或科研论文(五千字左右)。此项成果作为教育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优秀调查报告或教育科研论文,可作为毕业论文。
三、 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时间为八周,自2005年9月19日至11月13日。到实习学校之前,用课余时间作准备。实习回来后,用三周课余时间上汇报课和复评成绩及总结经验交流。实习分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6月中旬至9月18日,课余时间)
① 省内分片负责教师与实习队长到各实习学校落实教育实习任务和内容。省外实习队由实习队长打电话与有关学校落实各项安排。
② 实习队长召开全体队员会议,落实个人的实习任务、内容。
③ 召开实习队长、带队教师会议,部署实习队有关管理工作要求。
④ 学习教育实习有关文件:教育实习工作手册、教育实习计划、教育实习评价标准、广东省班主任工作条例等。实习队员根据实习课程的要求进行备课、预讲、微格教学。各院、系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备课、预讲及其它教学技能训练。
⑤ 各院系领导做教育实习动员,加强纪律教育,强调树立“华师人”形象。
⑥ 做好财务和交通安排。
⑦ 9月19日各实习队长可根据本队具体情况确定出发时间,但不得迟于20日。省内各实习队应于出发前一、二天派人先去实习学校,协助实习学校安排好实习生办公、食、宿,做好全体队员到实习学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外实习队应在出发前告诉实习学校出发时间和乘车的班次以及可能到达的时间。
2.见习阶段(9月19日至9月24日,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减少见习时间)
①到达实习学校后,分别请实习学校领导、科组老师、班主任介绍学校、
科组、班级的基本情况,请优秀教师介绍教育、教学的好经验,了解实习学校各项工作和各种规章制度。
②实习生下到班与学生见面,参加班级活动,了解学生情况,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
③听原科任教师的课,参加科组教研活动。
④在原科任教师指导下进行备课、预讲。
准备班课内容。
3.实习阶段(9月26日至11月4日)
①上好试教课,同组实习生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开好评议会,认真总结经验,做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②继续认真备课,写教案,预讲,做好各种课前准备工作。
③及时批改作业,了解教学效果,加强个别学生的辅导。
④做好班主任日常工作,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⑤国庆假期开展调查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收集整理资料,为做好总结作准备。
4.总结阶段(11月7日至11月11日,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减少总结时间)
①每位实习生写工作总结和个人鉴定。
② 实习队长收集每位实习生个人总结或专题总结、调查报告等材料,写好实习队工作总结(执笔者免写个人总结),回校后三天内将实习队的总结以及推荐2篇写得较好的专题总结或调查报告交回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③ 实习队长组织全队同学根据《教育实习纪律、调查与总结评分标准》评定每个同学的教育实习纪律、调查与总结的成绩。
① 实习队长负责写出全体队员的小组鉴定,填写好队员的考勤表。
② 原科任教师和原班主任写好实习生鉴定,初步评出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的实习成绩,最后由实习学校签写意见和加盖公章,交领队教师带回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③ 召开总结座谈会,征求实习学校领导、师生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整理好送回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④ 写好教育调查报告或教育科研论文,回校后三天内将调查报告和个人总结或专题总结、《教育实习学生工作本》、班主任工作计划、班或团课讲稿交给本系教学法教师。
⑤ 各实习队应研究如何为实习学校做好事。
⑥ 离校前、各实习队清退各种借用的材料、物品、用品,付清各种实习费用。
⑦ 认真写好“感谢信”,做好返校交通安排,于11月12日返校。
实习结束后,各队三天内评选出教育实习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全队1/3),交回教务处教育实践科审批。各院系在十四周前召开全体实习生教育实习经验交流总结大会,表扬好人好事。
四、 教育实习成绩考核
根据教育实习任务、内容、效果,特别是实习生的创新能力,对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评定教育实习成绩。具体评分按《教育实习工作手册》中的《教学实习及第二课堂活动评分标准》、《班主任工作及实习纪律评分标准》及权重的要求进行评定。
实习总成绩评定项目及权重:
项目 教学实习 班主任实习 实习纪律 考试调查和实习总结 合计
权重 0.5 0.3 0.1 0.1 1
实习结束回校后,每个实习生都要上一节汇报课(占教学成绩的40%),实习总成绩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习学校意见和汇报课情况评定。
五、 教育实习组织领导
1. 在我校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统一负责全校的混合编队的组织工作,制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各系领导、教师巡视检查、指导实习生工作。
2. 实习队每周召开一次队务会,汇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3. 各系在同一个市(或县)的实习生,每一或二个星期内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实习期间组织一次公开课。
六、 教育实习纪律
教育实习纪律按〈〈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和“混合编队教育实习须知”执行。(另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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