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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质量保证书(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作总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 9:28:41
住宅质量保证书(1)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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