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足民政工作,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内涵 |
|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再一次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写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立足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我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涵。
一、和谐社会是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发展的社会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民政工作是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担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利益矛盾突出的问题。因此,也使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我认为,民政部门在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首先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其次,要建立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已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社会需要“强势民政”,只有“强势民政”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民政人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把打造“强势民政”,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理念、新追求、新目标。 二、和谐社会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稳定发展的社会 公平正义既是人类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而军民关系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表征,军政军民关系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大局,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劲动因。 作为国家优抚政策的具体实施者,要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优抚医院主要承担着治疗退役士兵精神病患者的责任,退役士兵中的精神病人是优抚对象中的优抚对象,是社会上非常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在为保卫祖国的岗位上患病住院,党和国家有责任帮助他们恢复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有利于协调利益关系,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从这一角度出发,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探索医护工作的新路子,从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专业技能、改善住院环境等方面尽全力保障了退役士兵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工作 报告 总结请访问http://www.smzu.cn 三、和谐社会是关心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美德,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教育,改进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工作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由此可见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任务。因此作为民政干部就必须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今年,我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被列入了市政府要办的12件实事。按照“对城镇‘三无’对象进行集中供养和“做好受助人员[1] [2] 下一页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
上一篇文章: 和谐社区之我见
下一篇文章: 和谐海关的基本特征 |